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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传销行为线索的公告

    信息发布者:哥只是个传说
    2022-05-11 15:20:09    来源: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   转载

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》工作安排,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,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,依据《刑法》和《禁止传销条例》,现决定从公告发布之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传销行为线索。

    一、征集线索范围

    重点聚焦美容护肤、保健养生、投资理财、创业、招聘、 股权分红、网络(电视)购物、电商平台、教育培训、心理 咨询等领域,美容院、养生会所、宾馆酒店、写字楼、社区、 网络商城等重点场所以网络方式从事传销的行为:

    (一)网络购物型传销。打着“电子商务”“消费返利”等旗号,以“社交电商”“分享经济”“自用省钱、分享赚钱”“消费商”"消费赚钱”为噱头,建立网络购物平台,借助社交软件以人际网络营销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的传销活动。

    (二)网络投资理财型传销。打着“资本运作"“股权投资”等旗号,攀附曲解金融创新战略和社会热点概念,以高额返利、创新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参与的传销活动。

    (三)网络创业型传销。打着“居家创业” “隔离经济” “网络兼职”等旗号,以“动动手指轻松赚钱”等话术吸引群众加入,从事视频点赞、视频观看、广告点击、会员卡销售的传销活动。

    (四)其他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、扰乱市场经济秩序、破坏社会稳定的网络传销活动。

    二、举报事项

    对传销行为,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举报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,应当立即调查核实, 依法查处,并为举报人保密;经调查属实的,依照国家有关 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。举报材料应当包括:举报人基本信 息、被举报人基本信息、被举报人涉嫌从事传销行为的相关 事实和证据材料。相关基本信息和证据材料应当真实、客观。

    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:12315

    电子邮箱:hcgszjscg@163.com

   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:潢川县三环路会展中心西(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108室)

   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!

    特此公告。

    潢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    2022年5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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