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在农村,土地问题一直是倍受关注的问题。如题,五保户去世后 承包土地可以由侄子继承吗?针对这个问题,我们做了些了解,现在一同看一下。
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:农户家庭人口全部消亡后,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主体——农户已不存在,应依法由土地所有权主体—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。
可能很多人对我国的土地政策了解的不够深入,以为自己土地可以永远继承下去,其实不然。
因为我国的土地从性质来看,其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,而广大的农村居民享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,是没有可能对土地享有时代继承的权利的,所以,在农村居民本人及其同住亲属死亡土地使用权自然消灭,所以,五保户去世,土地自然就收回村集体所有。
你家父亲和你家二爷爷不属于法定继承关系!
原来承包了土地,在其死亡后,他又没有法定的继承人,因为在我国,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、子女和父母;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而你家父亲和你家二爷爷不属于法定继承关系,所以国家法律是不承认其继承关系的,也就没办法继承。
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吧?欢迎共同探讨!